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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潭隆南路与珠海市造贝工人新村路衔接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03.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坦洲镇潭隆南路与珠海市造贝工人新村路衔接工程己由中山市发改局(核准号:中发改审批[2012]257号) 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中山市坦洲镇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山市坦洲镇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中山市坦洲镇与珠海南屏交界处,道路起点位于坦洲镇环洲南路与潭隆南路交叉口(不包括本交叉口),道路终点位于珠海市造贝工人新村路与翠屏路交叉口(不包括本交叉口),路线呈南北走向。道路设计起点桩号K0+000,设计起点坐标:(X=2461711.494, Y=513186.387);设计终点桩号K0+496.548,设计终点坐标:(X=2461221.893,Y=513119.245),道路设计长度496.548m,;施工起点桩号K0+020,施工终点桩号K0+399.596,施工长度469.502m。道路路幅46~38m,双向八车道。设计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为50Km/h。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招标范围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市政配套管线工程、照明工程及景观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2年12月设计的《坦洲镇潭隆南路与珠海市造贝工人新村路衔接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明示或隐含的全部内容。本工程的建安工程费中介预算价为6922904.00元。
2.3 计划工期 4 个月,预计开工时间为 2013 年3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1)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以上资质(含 叁 级);
(2)拟委派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格(非广东省内企业,所提供的建造师证必须是一级资格)。(含临时一级,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2012年7月-2013年1月由投标人购买的社保证明。
(3)项目总工程师要求:具有公路或路桥类专业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提供2012年7月-2013年1月由投标人购买的社保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对同一标段递交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
3.4 申请人还应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或临时IC卡),IC(或临时IC卡)卡办理详情见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zsjs.gov.cn)。
3.5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启用后,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
企业名录废止,以信息系统生成的名录信息为准。对于一级(或以上)资质 企业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名录的具备一级(或以上)资质企业的申请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6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广东省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2013 年 03 月 06 日至 03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持下列材料参加报名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原件;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④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或招投标临时IC卡);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⑥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项目总工职称证原件、2012年7月-2013年1月由投标人购买的社保证明原件。同时需提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均加盖单位公章)及承包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从中山市建设信息网(http://www.zsjs.gov.cn/)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4.2 请投标人于2013年 3 月 13 日下午15:00至16:30,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提交参加发标会购买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并向招标代理提交①报名回执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报价光盘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
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将同时在中山市建设信息网(http://www.zsjs.gov.cn/)、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www.zsjt.gov.cn)、广东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中山市建设信息网站公告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山市坦洲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 中山分公司                                                地址: 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室
邮政编码: 528467                                                 邮政编码: 528400
联 系 人: 王小姐                                                 联 系 人: 许工/吴工
电 话: 0760-868780323                                            电 话: 0760-88633721
传 真: 0760-868780323                                            传 真: 0760-88873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