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海关驻神湾港办事处员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06.09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海关(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海关驻神湾港办事处员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和本采购项目资格、资质要求、具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IECCZS20132011G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海关驻神湾港办事处员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员工饭堂厨房设备采购、安装。
2、内容:饭堂厨房设备。
3、数量:一批。
4、实施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6、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7、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8、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6月9日至2013年6月18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投标资格、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本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3、在中山市内设有常驻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售后服务机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6月9日起至2013年6月1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报名)。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1日10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递交时间:2013年7月1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7月1日10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冯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柯先生
电话:0760-88633721 电话:0760-28178113
传真:0760-88873238 传真:0760-28178102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
邮编:528403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