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林相改造第八期工程第4、6标段抚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06.25
工程名称 |
中山市林相改造第八期工程第4、6标段抚育工程 |
工程所在地 |
中山市五桂山镇 |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林业局 |
联系人 |
袁雪莉 |
联系电话 |
13531783137 | ||||
市政及其他 |
总建筑规模 |
1595亩幼林地抚育 |
其中招标部分规模 |
1595亩幼林地抚育 | |||||
总工程量 |
1595亩幼林地抚育 |
建设标准 |
合格等级 | ||||||
招标内容 |
施工 |
工期要求 |
2015年10月30日前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 ||||||
工程项目总投资 |
886万元 |
招标部分造价 |
约78万元 | ||||||
资金来源构成 |
政府投资 100 % |
集体投资0% |
私营0% |
外资0% | |||||
批准招标形式 |
公开招标 |
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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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日期 |
2013年06 月25 日至2013年07 月03日17时 00分止 |
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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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标日期 |
2013年07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至11 时 00 分 |
施工单位 |
待定 | ||||||
报名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造林工程施工资质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证书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同时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0年以来有相关的林业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全部入围,如报名单位不足5家或开标时投标单位不足5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保证金形式:无论投标单位只参加一个标段还是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均按人民币肆仟元整的金额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保证金汇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电汇、转账方式汇入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开户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山松苑新村支行,银行账号:4400 1780 3080 5300 0720),经收款单位确认到账后,凭电汇或转账单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换取收据。 |
报名地点: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报名资料: ①填写《承包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自2010年以来相关的林业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Q \o\ac(○,5)5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发标地点: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