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体工程(不含线网控制中心)——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发布时间:2013.08.06
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体工程(不含线网控制中心)——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公告
招 标 单 位: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单位: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日 期:2013 年7月
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体工程(不含线网控制中心)——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 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东发改【2012】322号文、东府国用(2012)第特114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现对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体工程(不含线网控制中心)——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体工程(不含线网控制中心)——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 二、招标单位: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黄工 联系电话: 0769-28639845、22210782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黄工 联系电话: 0769-28639845、2221078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联系人: 钟工 联系电话: 020-87386919-506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有关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党群监察部 电话: 0769-28639801 邮编:523073 地址:东莞市新城市中心区稻花路1号 三、建设地点:东莞轨道交通R2线西平站(原新城中心站)西北侧,东南侧紧邻东莞大道,西北侧为经五路,位于纬六路与纬七路之间。 四、项目概况: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体工程由51层的主楼T1(建筑高度236.8m)带5层裙房(建筑高度29.2)和11层的附楼T2(49.95m)及四层地下室组成。T1主要功能为办公、商业;T2主要功能为线网控制中心。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体工程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工程T2为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体工程(线网控制中心);二期工程T1为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体工程(不含线网控制中心)。本次招标为二期工程T1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体工程(不含线网控制中心)——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规模:工程地下室基坑占地约10000平方米,基坑支护采用地下连续墙(冲孔桩)+内支撑支护(三道钢筋砼)形式,地下连续墙厚0.8米,冲孔桩直径1米;基坑开挖平均深度约20.6米,局部核心筒基础深度为24.6米,基坑土方开挖约18.5万立方,石方约5万立方。 3、招标内容: 1、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围护结构地下连续墙、冲孔桩;钢筋砼支撑和钢立柱;工程抗拔桩;土石方开挖、场地平整等。最终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文件内容为准。 2、对招标另外招标发包的项目总承包施工单位(后续进?。┙信浜弦平怀〉?、设施及相关资料。 3、负责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关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资料)。工程资料的质量及份数必须达到广东省、东莞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及发包人的要求。工程验收合格后,收到发包人通知10天内将工程资料移交给项目后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以后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本条所述资料的完整接收作为本工程办理结算的必要条件。在本工程范围内工程资料正式移交给发包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括在中标人合同价款中。 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80854102.03 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8 月 7 日 至 2013 年 8 月 11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8 月 12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8 月 16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 ———- 11:30 ,下午: 14:00 ——-- 16:00 。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必须满足:①年龄不满60周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身份证PDF扫描件);②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7、投标人自2010年 1月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或以上方能承接的且单项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地基与基础工程(单项中标项目以交易中心企业库中标通知书中标价为准;时间以交易中心企业库企业业绩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②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11、投标人需具备《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IC卡,若没有,则需提供按(附件六)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书。 注:1、资格审查时,电子资审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三(适用于属于复杂和大型工程项目选择择优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 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 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除按《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备注”要求提交书面资料外(一式三份,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其余各款资料均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当天24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以延长报名截止期当天24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则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gzggzy.cn或www.gzprtc.cn)和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投资招商网(http://www.gdtzzs.gov.cn/)、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dggdjt.cn)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7-1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