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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中心城区LED路灯节能改造项目(第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08.26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交通物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市中心城区LED路灯节能改造项目(第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根据《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粤府函[2012]113号)和《中山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中府办[2012]34号)的要求,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请在www.zhongshancz.gov.cn/cgzx/打开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3年8月26日至2013年8月30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中山市中心城区LED路灯节能改造项目(第一期)
2、项目编号:GIECCZS20131055G1
3、项目内容:(本项目分为四个包组,投标人可以选择全部包组或任何一个包组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同一个包组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并且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成为一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包组一:
采购内容:中山市中心城区LED路灯节能改造项目(第一期)(东- I标段);
数量:10102盏;
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80 日历天内完成路灯安装与调试;
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9年。
包组二:
采购内容:中山市中心城区LED路灯节能改造项目(第一期)(东-Ⅱ标段);
数量:9724盏;
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80 日历天内完成路灯安装与调试;
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9年。
包组三:
采购内容:中山市中心城区LED路灯节能改造项目(第一期)(西-Ⅰ标段);
数量:7863盏;
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80 日历天内完成路灯安装与调试;
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9年。

包组四:
采购内容:中山市中心城区LED路灯节能改造项目(第一期)(西-Ⅱ标段);
数量:6969盏;
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80 日历天内完成路灯安装与调试;
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9年。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 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投标人必须是LED路灯生产企业。
3、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本企业生产的替代400W高压钠灯、250W高压钠灯、150W高压钠灯三种功率的LED灯具,且LED路灯额定功率与高压钠灯额定功率对比的节能率须达到50%或以上。
4、 投标人所投替代400W高压钠灯、250W高压钠灯、150W高压钠灯三种功率的LED灯具必须是由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发布的《广东省LED标杆体系推荐产品目录》(室外照明)或通过广东省LED照明产品标杆体系检测要求[具体依据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2012版)]的有效产品【上述三款LED路灯产品检测报告各项目技术指标必须同时符合本招标文件 “技术参数要求”中的相关要求(即①功率因数≥0.95;②灯具(系统)光效≥90Lm/W;③防护等级≥IP65;④替代150W高压钠灯的LED灯的初始光通量不小于5400Lm、替代250W高压钠灯的LED灯的初始光通量不小于10800Lm、替代400W高压钠灯的LED灯的初始光通量不小于16200Lm)。提供有效期内的广东省LED路灯产品标杆体系评测得分报告(评测结论为符合进入产品目录要求)及与所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5、 投标人近三年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记录,须提供承诺书。
6、 投标人自2010年以来至少有一项或以上的专项LED路灯产品供应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300万元或以上。如项目为公开招标的,须提供与政府、政府直属部门或政府直属企业签订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和媒体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信息(并显示网页地址信息)复印件;如项目为直接委托、议标或竞争性谈判等的,须提供与相关政府、政府直属部门或政府直属企业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以及业主代表姓名和联系方式(固定查询电话)。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3年8月26日至2013年8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下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查验):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6、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答疑时间: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13年9月2日下午5时前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后统一回传至各投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开标要求。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9月16日上午9:00~9:30
2.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16日上午9:30
3. 开标时间:2013年9月16日上午9:30
4. 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发布信息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中山市政府采购网(www.zhongshancz.gov.cn/cgzx)、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网站(www.hrbxszl.cn)。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交通物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廖工
电 话:0760-8836803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联 系 人:陈小姐
地 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
电 话:0760-88633721
传 真:0760-88873238
电子邮箱:zsgzgj@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山松苑新村支行
账户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银行账号:4400 1780 3080 5300 0720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