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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8.30
广州市花都区污水处理管理所广州市花都区污水处理系统详细规划(2013-2020)(重招)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污水处理管理所的委托,对广州市花都区污水处理管理所广州市花都区污水处理系统详细规划(2013-2020)(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招标2013-206,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08月30日至2013年09月05日五个工作日。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工业污水、生活污水的排放量急剧增加,为进一步改善花都区的水污染现状,需在花都区污水处理系统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行控制性污水处理专项详细规划,为花都区污水治理工作的开展和实施提供指导。规划的范围包括新华街、狮岭镇、花东镇、赤坭镇、炭步镇、梯面镇、芙蓉度假区等城镇区域,规划末期(2020年)规划范围面积约214.5km2。①花都区污水处理系统控制性详细专项规划②进行规划工作所需的测量工作③进行规划工作所需的地质勘查工作。(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书)。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注: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要求的单位,可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段。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且由联合体内具有最高行业设计资质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责任方)。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规划师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联合体投标时,必须为联合体主办方的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投标申请人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或其纳税证明。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以下经验及能力:2009至今承担过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或污水工程专项规划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需提供项目合同或相关证明资料)5、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6、在以往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有关部门或甲方宣布取消投标资格。7、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相应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要求的企业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一)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凭以下材料自行前往购买:1. 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3. 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按采购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第二小点为准);4.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购买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或其纳税证明;5.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项目业绩(需提供项目合同或相关证明资料)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7.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8.加盖公盖的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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