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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火炬区临海路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09.06

                                              中山火炬区临海路网改造工程
                                               BT(建设-移交)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山火炬区临海路网改造工程 己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批准文号:中发改审批(2012)157 号)公开招标,根据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临海路网改造工程项目BT融资方案的批复》(中发改基函[2013]50号)的意见,采用以 BT(建设-移交)方式进行投资建设,招标人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BT(建设-移交)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中山火炬区临海路网改造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中山火炬开发区马安岛。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中山火炬区临海路网改造工程包含市政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污水管网工程以及与道路配套的交通、照明、绿化工程,项目投资规模约 45000 万元。其中市政道路14条,总路线长约18km,最长道路为2400m,最大路宽80m,工程造价约 3.37 亿元;市政道路配套桥梁两座,桥梁单跨最大跨度为 30 m,工程造价约 4300 万元;给水、排水、污水管网工程最大管径为1500mm,工程造价约 7000万元。项目采用BT建设模式完成,施工内容主要包括路网改造及其附属工程,各项工程概况详见中山火炬开发区临海工业园路网改造工程施工图及中介预算书。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回购款和回购担保:
投资金额: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为 4.5亿元,由中标人投融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后由政府以财政资金回购。
建设期利息:建设期利息按单利算,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3.2.8.2。
投资回报:本项目以2+3模式进行投融资建设,回购期三年计算投资回报,回购款按三年内分十二期等额本金回购,项目业主也可视情况提前回购或调整每期回购款比例,BT项目投资人不得以此作为不履行合同的依据。
回购担保: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担保人)提供经评估等价值的12块国有商住土地作回购担保。
   2.5本次招标项目的预算金额: 446752337.42 元,最高报价值 402077103.68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地质勘察单位: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2.7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2.8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建设期:计划建设期为 24 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3 年 9 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 年9 月30日。
   2.9本次招标项目运作方式:根据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临海路网改造工程项目BT融资方案的批复》(中发改基函[2013]50号)的意见,项目建设采用BT方式。中标人负责项目建设的投融资和建设工作(不包括征地拆迁和管线迁移),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年内分十二期进行回购。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中山火炬区临海路网改造工程项目的投融资、建设与移交。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范围:中标人须单独完成中山火炬区临海路网改造工程项目的投融资、建设与移交工作,招标人保留定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本工程项目因规划等原因而调整施工范围,并由此而造成工程量减少,BT发包人不作任何补偿,BT投资人应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和安排。中标公司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的融资阶段
   ①确保具备足够的技术人员。
   ②进行项目融资,筹备项目实施的所有费用。
   (2)项目的施工阶段
   ①所有项目施工的统筹与协调,施工的组织与管理,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及施工安全的控制;做好施工期间的所有资料(施工报批资料、试验资料、变更资料、现场签证资料、结算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等)的存档工作。
   ②配合招标人办理施工许可、安全质量监督的申请报批手续。
   ③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
   ④承担工程质量、工程安全责任,接受并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财务审查、审计及工程质量安全等监督检查。
   (3)项目移交阶段
   项目移交阶段工作,包括项目移交及项目施工期间的所有资料移交,办理项目移交的有关手续。
   2.12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且不低于施工图要求的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不少于446752337.42元,并已取得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诚信管理IC卡。
   3.2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总负责人须具有经济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2013年1月至2013年7月由投标人购买的社保证明。
   3.3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注册建造师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资格,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注册建造师证书应与企业相符,专业不符或证企不符不予受理,提供2013年1月至2013年7月由投标人购买的社保证明。
   3.4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路桥或市政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2013年1月至2013年7月由投标人购买的社保证明。
   3.5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完成过一项投资规模不少于1.5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时间和规模分别以已备案(由当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标办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时间和注明的投资额为准;须提供已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还须提供业主单位地址、联系人姓名及固定电话,并提交该业绩当地建设网的有效网址,以方便招标人对该业绩现场考察或咨询。
   3.6财务实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开标前一个月内不少于 13500 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如报名的单位不足5家或开标时投标单位不足5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投标人中标后必须:
   4.1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由BT项目投资人投融资并直接管理使用,并在建设方与项目投资人双方约定的银行设立资金共管账户,中标人将本项目建安费中标价的30%存入该账户作为项目资本金并提供30%的银行授信证明。
   4.2提供切实可行的月度、季度、年度建设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实现《工程进度计划》及《投资资金使用计划》所采取的保证措施,以保证工程用款所需资金及时到位、足够支付。
   4.3如本项目中标单位不具备招标范围内某项工程内容的资质要求,经项目业主批准后允许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 件。
   4.4保证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中标人不会因拖欠民工工资而产生纠纷。
   4.5中标人应与本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廉洁协议书等;制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关于工程建设期间的治安消防工作管理细则等,并向招标人备案。
   4.6招标人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监督中标人解决验收中的工程质量问题及质保期的工程质量问题??⒐ぱ槭蘸蟾涸鹕媳ú⑼ü喙毓芾聿棵疟赴?。
   4.7中标人对已通过竣工验收后的工程,应负责按市和国家有关规定将竣工档案、物品、设备操作维修手册、质量保修书等有关竣工资料提交给招标人,并协助招标人向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报送有关项目档案。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 9 月 6 日至 2013 年 9 月 16 日 17 时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凭本项目招标信息公告规定的资料到中山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建委大楼七楼招标办报名。
   5.2报名所需资料:①填写《承包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申请表可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www.zsjyzx.gov.cn下载;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诚信管理IC卡原件及复印件;③本工程报名须由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智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智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④项目总负责人职称证、第二代智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2013年1月至2013年7月由投标人购买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⑤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岗位人员IC卡)、第二代智能身份证和2013年1月至2013年7月由投标人购买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第二代智能身份证和2013年1月至2013年7月由投标人购买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⑦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⑧报名时加盖中山分公司章的外市企业另需提交总公司的授权授章证明及中山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除法定代表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外)核对后退回。)
   5.3报名地点:中山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建委大楼七楼招标办。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单位报名后于 2013 年 9 月 17 日 15 时00 分至 17 时00 分(北京时间), 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参加发标会议,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和中介预算书、施工图纸光盘)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10 月 16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单位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且经收款单位确认到账后,汇出银行必须是投标人注册经营所在地开户行基本帐号,凭电汇或转账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换取收据。收款单位: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疲汗阒菔泄使こ套裳局猩椒止???б校褐泄ㄉ枰兄猩剿稍沸麓逯?。银行账号:4400 1780 3080 5300 0720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www.zsjyzx.gov.cn/(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城建大楼                    地 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室
邮 编: 528400                                             邮 编: 528403
联系人: 刘峰                                              联系人: 吴工/许工
电 话: 13392944226                                        电 话: 0760-88633722
传 真:                                                    传 真: 0760-8887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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