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宗商品现货和电子交易平台(有色金属)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10.28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产权交易所的委托,拟对广州大宗商品现货和电子交易平台(有色金属)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招标文件编号:招标2013-302-6。
2. 项目名称:广州大宗商品现货和电子交易平台(有色金属)建设项目。
3. 招标内容:商品交易所广州大宗商品现货和电子交易平台(有色金属)建设.
4.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万元)。
5. 项目实施地点: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地点。
6. 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需求分析,6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验进行系统试运行,180个日历天内项目完工验收。
7★对投标人商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商务要求):
7.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7.3投标人2010年以来具有不少于一个现货电子交易系统建设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经验,且该系统符合国发〔2011〕38号文、国办发〔2012〕37号文有关要求,以合同(要点包括签约时间、项目名称、开发系统介绍、双方盖章)和验收报告(包括项目名称、验收时间、验收结论和用户盖章)复印件为准。
7.4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须包含计算机软件设计或开发,具有良好的软件开发及服务能力;
7.5投标人必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提供投标当年颁发认定证书或有效年审合格证明复印件;
7.6投标人所供应软件必须具有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或承诺函;
7.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状态,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企业;也不应是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买方宣布为不合格投标人的企业;
7.8没有因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而被招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7.9关于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携带上述第7条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移动电话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3年10月29日至2013年11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公休节假日除外);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6楼617-619室。
9.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在投标截止十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者我公司提出疑问。
10.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9日下午2:30时。
11.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楼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会议室。
12.本项目招标人:广州产权交易所;联系人:周骞;联系电话:89160870;传真:020-89160880;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82号;邮编:510600。
13.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电话咨询无效)。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617-619
联系电话: 020-87386919-506 传真:020-87376380转599
Email:zb@giecc.com.cn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20-87386919-506
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及www.hrbxszl.cn
招 标 人:广州产权交易所
招标代理: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2013年10 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