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德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尾水消毒工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11.26
猎德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尾水消毒工艺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猎德污水处理厂的猎德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尾水消毒工艺改造工程项目已经获批准,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猎德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广州市猎德污水处理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2.2项目规模:猎德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总处理规模为64万吨/天,其中一二期工程各22万吨/天,三期工程为20万吨/天,一二三期出水水质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污水处理工艺为液氯消毒。现为了更好的确保厂区的安全生产,我厂计划将一二三期尾水液氯消毒方式改造为投加浓度13%,密度为1.1Kg/L的次氯酸钠溶液消毒,预计一期二期投加次氯酸钠溶液各为5.8吨/天,三期投加量为5.2吨/天。
本工程采用换填0.5m:1天然碎石做为地基基础,每期工程有2套玻璃钢储药罐,每个储药罐内设翻板液位计,实施监控罐体内液位并与药剂投加系统联动,罐体上方安装遮阳篷,并装配循环水喷淋降温系统。一二期与三期次氯酸钠储药罐东侧分别布置一套挥发氯吸收系统;每期消毒系统配备一套药剂投加系统,每套投加系统安装2台耐腐蚀隔膜泵,原液通过隔膜泵、电磁流量计直接分别投加于一二三期的接触池首端,隔膜泵与储药罐液位计、电磁流量计联动,实现加药量精确、自动化控制,提高消毒效果。
2.3总工期 90 日历天(含结算、档案资料提交及通过发包人验收)。
2.4 招标金额: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944000元。本工程投标总价应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及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等非竞争性费用。本工程非竞争性费用总额为:74402.72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41010.56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33392.16元,暂列金额为:0元。
2.5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换填0.5m:1天然碎石做为地基基础,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少于100KPa,等级为丙级。采购和安装2套玻璃钢储药罐以及翻板液位计,实施监控罐体内液位并与药剂投加系统联动运行控制,罐体上方安装遮阳篷,并装配循环水喷淋降温系统。采购并安装2套挥发氯吸收系统;每期消毒系统配备一套药剂投加系统,每套投加系统安装2台耐腐蚀机械隔膜泵,电磁流量计等计量装置,隔膜泵与储药罐液位计、电磁流量计联动,实现加药量精确、自动化控制。一二三期消毒系统的电气及电力控制系统布置于原有加氯间及仪表间,属于三级供电负荷,采用TN-S接地形式。自控方面要求每台计量泵的开停、故障、流量及自动调节等运行状态,以及电磁流量计的瞬时流量计累计流量上传至中控室。(详细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地申请人在广州地区应具有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外地申请人是指工商注册地不在广州地区的企业,下同)。
2.资质等級:(1)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以注册证为准)贰级或以上的本单位在职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60周岁或以下(1953年10月1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投标申请人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未被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锁定。报名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5.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且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职安全员兼任;
6.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电气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为准)(技术负责人不得由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兼任)。
7. 社保证明文件: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合法职工,必须具有自2013年4月起连续六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8.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
9.投标函及投标申请人声明:按要求递交《投标函》及《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0. 企业IC卡: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IC卡,且诚信档案在有效期内,否则不接受投标;
11. 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投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3)申请人在安全生产、合同履行、招投标等工程建设相关领域有在公布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
(说明:本款第(9)~(10)项规定的情形,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不需提交证明文件)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资格审查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zb.gd.cn)和广州市水务局信息门户网站(网址:www.gzwater.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方能进入评标阶段。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3 年11月26日至 2013 年12月2日
上午:9:30 ———11:30 ,下午:13:30——16:00 。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报名截止时间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5.2 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 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10.1加盖公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
10.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一份正本,二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市水务局信息门户网站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有关本公告(含资格审查文件)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州市猎德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广场6楼619
邮 编: 510655 邮 编: 510600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 钟先生
电 话: 020-38890837 电 话: 020-87386919-506
传 真: 020-38890315 传 真: 020-87376380-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