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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环卫设施采购项目(子包一重招)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4.25

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环卫设施采购项目

(子包一重招)招标公告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珠区凤阳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环卫设施采购项目(子包一重招)(项目编号:GZGJ2013HG11001C)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响应文件。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GZGJ2013HG11001C,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4月24日至2014年4月30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  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GZGJ2013HG11001C

2、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环卫设施采购项目(子包一重招)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项目内容:

子包号

序号

名称

单价

(元)

数量

总价

(元)

子包一保洁车与电动三轮车

1

保洁车:其中斜尾保洁车150台(绿色75台,灰色75台);长方保洁车50台(绿色20台,灰色30台)

800

200

160000.00

2

小型手推保洁车(灰色)

780

40

31200.00

3

电动三轮车(灰色)

6000

20

120000.00

合计:

311200.00

5、交货期: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交货时间

斜尾保洁车

灰色

50

800

40000

2014-5-22

至2014-5-25

绿色

50

800

40000

灰色

25

800

20000

2014-8-5

至2014-8-10

绿色

25

800

20000

长方保洁车

灰色

30

800

24000

2014-8-5

至2014-8-10

绿色

20

800

16000

小型手推保洁车

灰色

40

780

31200

2014-8-5

至2014-8-10

电动三轮车

按采购人需求标准

10

6000

60000

2014-6-15

至2014-6-20

电动三轮车

按采购人需求标准

10

6000

60000

2014-8-5

至2014-8-10

6、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7、最高限价:31.12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3000.00元。

9、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10、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4月24日至2014年5月14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东成广场9楼)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为保障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和效率,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详见广州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见招标文件格式8)原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只接受通过直接向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60.0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即发(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是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四、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5月15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5月1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东成广场9楼)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4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州财政网(www.gzg2b.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http://www.hrbxszl.cn)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六、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海珠区凤阳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点:泰沙路555号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20-8402021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东成广场9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7376422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7376380-399

七、  购买招标文件账户:

        收款户名: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5030 2000 0181 9100 0215 26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