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神湾镇建成区雨污分流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10.23
1 招 标 人:中山市神湾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中48号 联系人:林工 电话:0760-86602033 招标代理: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室 联系人:吴仕洪 电话:0760-88633721 传真:0760-88873238 2 2.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山市神湾镇建成区雨污分流工程(一期)(监理) 建设规模:本工程项目位于中山市神湾镇,主要由污水主干管、市政污水管工程及支管到户工程三部分组成,工程范围包括中山市神湾镇的外沙片区、宥南片区、中心片区、神溪片区、海港片区和竹排片区行政村,服务面积约11.8km2,服务内容为敷设污水管、给水管及污水泵站一座,污水管最大管径为800mm,长度为62072m,给水管最大管径为800mm,长度为400m,污水泵站处理量为280立方米/小时,管道施工拟采用支护开挖、定向钻和顶管施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 建设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3082.42万元 监理工期:工程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单位资金筹措阶段起到工程保修期结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项目移交回购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等,并经建设单位认可为止) 2.2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 ①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营 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并已取得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诚信管理IC卡的独立法人企业。 ②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注册证书(或其岗位人员IC卡)必须证企相符,否则不予受理(总监理工程师一经审查确认,中标后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换,否则作为违约处理)。需提供2014年6、7、8月由投标人购买社保的证明。 ③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交易中心向检察机关查询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行贿犯罪档案。 注:1、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报名单位全部入围。 2、如报名单位或发标时不足5家或开标时不足5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组织招标。 3、不接受联合体或分公司投标。 3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结束后60个日历天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不接受现金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基本账户转入下列账户: 开户单位: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支行 开户账号:详见“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中的账号。 银行地址: 业主联系电话: 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提交截止时间: 2014 年 11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6 发标时间地点 凡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10 月 20 日至 2014 年 10 月 24 日 17 时 30 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sjyzx.gov.cn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7 勘察现场 要求投标人必须自行前往踏勘,充分了解现状,如有任何疑问须在提问截止时间前提出。 8 答疑 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有关问题的,可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议程安排的时间内在登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栏,凭数字证书登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投标管理”,点击“参与项目”,选择参与的项目名称,点击“我要投标答疑”,即可提出问题,保存后即可提交。且所提交的资料以无记名形式提交,不得有任何可识别投标人单位及人员的标识。 招标人(招标代理)收集相关问题,组织有关单位人员答复并形成答疑纪要(补遗书)。发出答疑纪要(补遗书)前,应把答疑纪要(补遗书)上传市招标办备案,经备案后在“工程答疑”栏发布答疑纪要(补遗书)。各投标人自行在“工程答疑”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987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要求投标人在获取答疑资料后向招标人(招标代理)做出确认回复。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4年10月29日 12时00分 招标人网上澄清的截止时间 2014年11月03日17时30分在发布答疑纪要。(对投标人编制标书时间造成影响的答疑纪要或补遗书,招标人需于投标截止前15日向投标人发出。) 9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3份 10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9日09时00分 方式为自带 11 开标时间地点 开 标 时 间:2014年11月19日09时00分,迟到按弃权处理。 地 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 评 标 办 法 综合评分法 13 投标价格的 计价方式与 评分办法评标 投标价格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2007]规定计算。工程计费额暂按9000万元考虑,按国家标准收费为 199.8 万元,费率为2.2%,下浮 15 %,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上限,即以 1.87 %作为投标报价上限。投标人的报价须不得高于报价上限。否则按废标处理。 14 招标控制目标 投资控制目标: 按施工中标价 进度控制目标: 按施工合同 质量控制目标: 合格 安全文明控制目标:达到中山市安全和文明施工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