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开发区景观北路(博爱路至江陵大道)道路及排水改建工程(设计)
发布时间:2015.01.09
1 招标人 名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7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13600330750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室 联系人:吴工、袁小姐 电话:0760-88633722 传真:0760-88873238 3 项目名称 中山火炬开发区景观北路(博爱路至江陵大道)道路及排水改建工程(设计) 4 建设地点 火炬开发区景观北路 5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6 出资比例 政府出资100% 7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到位100% 8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中山火炬开发区景观北路(博爱路至江陵大道)道路及排水改建工程,现状景观北路为南北走向,道路北接中山路、凌岗路,南连博爱路,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双向6车道,道路宽度42米,总长约1900米。项目总投资为9500万元,工程建安费约9000万元。具体详见第七章《设计任务书》。 9 招标范围 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管网工程、照明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代审图服务、施工现场设计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 10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2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 2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 1 月 31 日 11 项目设计工期 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图机构审图。 12 质量要求 合格 13 投标人资质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以下其中之一资质 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㈢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负责本项目设计的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或路桥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具有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诚信管理IC卡的独立法人企业。 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包括投标单位分公司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等)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全部入围。 1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不接受现金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详见“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 开户银行:详见“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 开户账号:详见“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中的账号。 银行地址: 业主联系电话: 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4日17时00分 1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28日 14时30分 至 2014年12月05日 12时0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zsjyzx.gov.cn下载招标文件。 18 投标预备会(答疑会) 不召开 19 投标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0日17时00分; 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有关问题的,可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议程安排的时间内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栏,凭数字证书登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投标管理”,点击“参与项目”,选择参与的项目名称,点击“我要投标答疑”,即可提出问题,保存后即可提交。且所提交的资料以无记名形式提交,不得有任何可识别投标人单位及人员的标识。 招标人(招标代理)收集相关问题,组织有关单位人员研究并形成答疑纪要(补遗书),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工程答疑”栏发布答疑纪要(补遗书)。各投标人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工程答疑”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出答疑纪要(补遗书)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把答疑纪要(补遗书)上传市招标办备案。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要求投标人在获取答疑资料后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作出确认回复。 20 招标人网上澄清的截止时间 2014年12月15日17时3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答疑纪要。 (对投标人编制标书时间造成影响的答疑纪要或补遗书,招标人需于投标截止前15日向投标人发出。) 21 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分包 22 偏离 不允许 23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相关规范、标准、规划及招标答疑文件 24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技术标函:方案图册(包含设计说明书)一式五套,展示图板一套, 设计报价书: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电子文件光盘一张,内容与技术标函相符合。 25 装订要求 按《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的内容将商务标函、技术标函和设计报价书分别装订成册(技术标函可视实际情况分册装订)。 26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标函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景观北路(博爱路至江陵大道)道路及排水改建工程(设计)投标文件(商务标函、技术标函或设计报价书)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签名): 投标日期: 27 开标评标会 时间:2014年12月31日9时00分。 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和负责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28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按第三章《评标办法》中㈡“开标评标步骤”的规定; 开标顺序:按第三章《评标办法》中㈡“开标评标步骤”的规定。 29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30 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审后,发包人支付已提交设计文件总价的40%; 3、已提交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发包人支付已提交设计文件总价的40%; 4、工程竣工后,发包人支付剩余设计费,即合同总价的10%,不留尾款。 5、设计人每次收取设计费用时,须向发包人出具相关税务机构的税务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