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南大干线桥梁通航论证报告服务(第一~第三标段)【重新招标】
发布时间:2015.03.06
番禺区南大干线桥梁通航论证报告服务 (第一~第三标段)【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根据番发改[2013]152号批准,广州市番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对番禺区南大干线通航论证报告服务(第一~第三标段)【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番禺区南大干线桥梁通航论证报告服务(第一~第三标段)【重新招标】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寇工 联系电话: 020-84626902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联系人: 戴小姐 联系电话: 020-8464203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4892221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 四、项目概况: 南大干线起点位于石壁街钟三路,自西向东经钟村街、大石街、南村镇、新造镇、化龙镇至石楼镇莲花大道止,路线全长30.32公里。全线路段采用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路宽分别为60~80米不等。本次招标共有8座等外级桥梁需要进行通航论证。 五、招标内容、标段划分及投标限价: (1)招标内容 划分为三个标段招标,对各标段对应的桥梁分别完成以下工作: ①踏勘调查,收集桥梁工程上下游河段现场有关地质、水文、气象和多年航道水深地形图等资料; ②实测拟建工程上下游航道的最大涨落潮流水流速度、水流方向; ③实测工程上下游航道的航迹线; ④通过工程上下游河段现场有关地质、水文、气象资料和多年航道水深地形图的收集,分析水道河床冲淤状况; ⑤根据水道的水深地形情况,通过研究工程对河段水流流态的影响,结合工程设计方案分析工程布置的合理性; ⑥针对每座桥梁分别编写论证报告; ⑦组织通过论证报告的评审,取得航道主管部门的批文,同时符合该项目的报批要求。 (2)标段划分 本工程招标为三个标段。 标段 工程规模 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 南大干线东新高速至新化快速路设计标段,设计桥梁分别跨会江涌、官塘涌、思贤涌等三条河涌。 48万元 第二标段 南大干线新化快速路至东二环高速及金业大道至莲花大道段设计标段,设计桥梁分别跨化龙运河、化龙三涌、胜洲涌等三条河涌。 48万元 第三标段 南大干线东二环高速至金业大道段设计标段,设计桥梁分别跨化龙六涌、化龙七涌等二条河涌。 32万元 注: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资质和业绩情况可同时参加一至三标的投标,且每个标段必须独立编制资审文件及投标文件,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同时在本次招标项目中的两个及以上标段排序第一,则按第一标段至第三标段的顺序成为其所投标段中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自动失去其它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标段由相应标段排序靠前的投标人依次递补为第一、第二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5年 3月 7日至 2015 年 3 月 11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5年 3月 12 日至 2015 年3月 18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节假日除外)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指定窗口进行报名,逾期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注:接受报名后,当日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费用1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白沙路101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企业资质及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水运工程(港口河海工程)咨询乙级(或以上);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以上;或水运行业(航道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水运工程系列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 3、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投标申请人自 2010 年 1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类似本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九条第2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 合同或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书等相关证明; (2) 通航论证报告的批复文件或审查意见; 4、投标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且诚信档案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投标申请公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中法定代表人应与投标人营业执照相符,并加盖公司公章。另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参加投标登记人员应是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注:中标单位须在中标结果上网公示前提供上述1、2点要求的资料原件供招标人核查。若发现相关证件与原投标时不符或不能提供核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20-84626902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德兴路301号。 十四、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及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其它说明: 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好企业IC卡。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2015年 3月 6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