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岐江公路沙溪段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3.20
招标人 名 称: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中山市沙溪镇宝珠中路1号 联系人:钟先生 电 话:0760-8779723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中山分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好101房 联系人: 吴工 邮编: 528400 电话: 0760-88633722 传真: 0760-88873238 项目名称 中山市岐江公路沙溪段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中山市 资金来源 市镇两级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到位 招标范围 中山市岐江公路沙溪段改建工程项目的路面、排水、交通标线、其他工程等施工,具体范围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360 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5 年2 月 计划交工日期:2016 年 1月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工程质量评分为90分以上。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附录1 财务要求:见附录2 业绩要求:见附录3 信誉要求:见附录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 其他要求:见附录6、7(如有)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月 日17 时30 分前。 不专门召开答疑会议,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有关问题的,可于议程安排时间内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栏,凭数字证书登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投标管理”,点击“参与项目”,选择参与的项目名称,点击“我要投标答疑”,即可提出问题,保存后即可提交。且所提交的资料以无记名形式提交,不得有任何可识别投标人单位及人员的标识。 2、招标人网上澄清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月 日17 时30分前,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答疑纪要。 招标人(招标代理)收集相关问题,组织有关单位人员 答复并形成答疑纪要(补遗书)。发出答疑纪要(补遗书)前,应把答疑纪要(补遗书)在相关主管招投标部门备案,经备案后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答疑”栏发布答疑纪要(补遗书)。各投标人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答疑”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具体时间详见网上议程安排。 召开,召开时间及地点: 年 月 日,上午9::00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具体时间详见网上议程安排。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具体时间详见网上议程安排。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具体时间详见网上议程安排。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9: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指定的开标会议室 注:具体时间详见网上议程安排。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120 天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不接受现金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总公司基本账户转入下列账户: 开户单位:详见“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 开户银行:详见“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 开户账号:详见“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中的账号。 银行地址:详见“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 财务联系电话:0760-88388302 金额:¥30万元 缴纳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布时间为准。 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严格按照“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的要求进行缴纳。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将缴纳的有关凭证(结算业务委托书、电子回单等到帐凭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