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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体工程(线网控制中心)——精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14

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体工程(线网控制中心)——精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发改基础[2010]2967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现对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体工程(线网控制中心)——精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体工程(线网控制中心)——精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单位: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焦工、黄工       联系电话:0769-28639842、22210782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焦工、黄工       联系电话:0769-28639842、2221078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联系人:钟工、薛工     联系电话:020-87386919-506、52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20-28866214、0769-28639801

三、建设地点: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体位于东莞大道与西平二路交叉口北侧地块,处于规划中南城CBD片区,东邻东莞轨道交通2号线西平站(东莞大道),南邻莞惠线新城中心站(西平二路),西侧、北侧为规划道路经五路、纬六路。

四、项目概况:

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体工程是集东莞轨道交通线网监控、指挥(控制中心)、建设和运营管理、运营线网的员工技术培训、提供为市民了解轨道交通知识、信息窗口和根据城市规划、依托站点进行物业开发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建筑项目。工程占地面积156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5037平方米;工程地下四层,地上两栋单体建筑,分别为T1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体工程(线网控制中心,11层)、T2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体工程(不含线网控制中心,51层)及裙楼(5层)。

为了配合东莞地铁2号线的开通,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体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为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体工程(线网控制中心)和二期工程为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体工程(不含线网控制中心)。根据项目建设计划,一期工程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体工程(线网控制中心)已于2013年11月份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主体结构工程,正在开展室内、外安装装修施工。本次招标为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体工程(线网控制中心)——精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6-4962

招标内容、规模: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精装修施工范围为线网控制中心局部区域,具体为线网控制中心一楼主入口、次入口(不含员工出入闸机及隔离栏杆),十层中央控制室、休息平台、会议休息区,十一层参观演示平台、演示讲解厅、会议休息平台,六层、九层视频会议室的精装修工程【包括照明工程、消防伪装箱、图纸二次深化,不含门窗工程、窗帘、电梯门、幕墙防护栏杆(参观演示台护窗栏杆除外)】,总面积约2301m2,装修施工内容包括精装修区域的室内装修(墙、地、顶、柱)的采购、安装等工程,最终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文件内容为准。

招标控制价:3617299.20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8月5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6年7月15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16年8月5日11时00分。

2. 开标时间:2016年8月8日9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7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贰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的要求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5、 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PDF形式)。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PDF形式)。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A类),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A类)中的在册人员。

8、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2至7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资料,该部分信息资料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记录的信息(若企业库资料缺失的,以投标人在广州投标文件管理专用软件中的“投标其他材料”??榘凑斜晡募囊笊洗喙夭牧系纳杓魑蟛橐谰荩咛逑昙虢ㄖ?016】1046号文)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执行。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党群监察部

异议受理电话:  0769-28639801

地址:   东莞市新城市中心区稻花路1号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8-2.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