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抽纱广东进出口公司办公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08.08.01
中国抽纱广东进出口公司办公楼项目施工
招 标 公 告
根据中国工艺(集团)公司(工艺总[2008]232号文)批准,中国抽纱广东进出口公司现对中国抽纱广东进出口公司办公楼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中国抽纱广东进出口公司办公楼项目施工
二、招标单位:中国抽纱广东进出口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联系人: 钟工 联系电话:020-87386919-50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横沥村
四、招标工程规模及内容:办公室一栋,地上4层,建筑面积约4613.1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600万元,其中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工程、低压配电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建筑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防雷及接地工程、消防系统工程以及设计图纸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五、预计发包价:约600万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年 月 日---- 2008 年 月 日
上午: 9:00———-11:00 下午:14:00 ——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规定情形的,执行该通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不含暂定叁级)或以上的施工企业;
4、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项目负责人已取得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需提供本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省辖区内注册的建筑业企业, 须书面承诺如不能完成建造师执业注册将承担全部责任;属外省进穗企业,除提供上述书面承诺外,还须同时提供其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项目经理证延期文件且项目经理证书在该文件规定使用有效期内。
①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需提供本人建造师资格证书及项目经理证,已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的回执或证明,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专业类别为准;
②项目负责人在建设部、省建设厅网站公布的建造师注册名单之列。需提供本人建造师资格证书及项目经理证,并提供完成初始注册的有关公告(公示)第一页,及显示该项目负责人的名单页的打印件(含查询路径),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网上公示为准,如公示未显示专业则以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专业类别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在建设部、省建设厅网站公布的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名单之列,或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通过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初审证明。提供有关公告(公示)第一页,及能显示该项目负责人的名单页的打印件(含查询路径)或初审证明,并提供本人项目经理证,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网上公示为准,如公示未显示专业则以项目经理证书的专业为准。
注:投标登记时,须能够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中查询到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或项目经理的有关情况,且项目负责人没有被锁定(建造师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08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注册建造师及建造师临时执业人员录入交易中心企业库的通知》要求,在投标登记前,必须已办理建造师入库的有关手续),否则将视为投标登记无效;
5、投标人自2005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业主单位地址、联系人姓名及固定办公电话);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 月 日前 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 月 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
14、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7、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 2008 年 月 日)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筑[2005]42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贰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工程管辖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亦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招标单位:中国抽纱广东进出口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2008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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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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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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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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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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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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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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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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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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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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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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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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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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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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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受理回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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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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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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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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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造师资格相关资料(按招标公告第九条第4点要求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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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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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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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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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业主单位地址、联系人姓名及固定办公电话) | |||||||
中标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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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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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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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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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资料或竣工验收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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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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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没有违反本招标公告第九.7、8、9、10、11、12、13、16点要求的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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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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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已签署的诚信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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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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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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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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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申请人或其项目经理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12项或第16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3、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4、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6、本表中如有标明为“择优资料”的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7、类似业绩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作为资格预审不合格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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