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北岸文化码头创意产业园运营商招标预公告
发布时间:2010.06.04
广州北岸文化码头创意产业园运营商招标预公告
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广州市城投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单位对广州北岸文化码头创意产业园的运营商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境内外符合资格条件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不超过三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对广州北岸文化码头创意产业园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北岸文化码头创意产业园运营商招标
二、项目概况
广州北岸文化码头创意产业园项目位于广州珠江北岸,包括了南方(穗港)面粉公司(以下称南方面粉厂)、广州鹰金钱食品厂、广州澳联玻璃厂、广州员村热电厂等旧厂改造地块,及滨江绿化景观长廊,共约70万平方米的区域。
该项目是广州市实施“退二进三”和产业结构调整战略的重大举措,将通过引入国内外知名文化创意企业和专家进驻,逐步形成集创意、研发、设计业、文化业、展览业、休闲旅游业为一体的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建设成为国内一流、世界闻名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三、项目招标范围
由本次招标的中标人组建项目运营公司,按照《招标文件》和《租赁合同》约定,负责以下区域(详见附图)内的创意产业、配套服务业和公共配套设施的整体投资建设、策划开发、招商经营和物业管理服务:
(一) 南方面粉厂地块,园区面积约4.3万平方米;
(二) 澳联玻璃厂地块,园区面积约2.4万平方米;
(三) 鹰金钱食品厂地块,园区面积约12.2万平方米;
(四) 员村热电厂地块,园区面积约18.1万平方米。
项目租赁期为10年。中标人按《租赁合同》向招标人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
四、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独立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境内外知名的创意产业类、旅游开发类或文化传媒类企业。其中:
1) 创意产业类企业需为正在经营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国内外同类知名文化创意园区,或其创意产业近三年内年均营业收入人民币1亿元以上。
2) 旅游开发类企业需正在经营国内4A级旅游景区的企业。
3) 文化传媒类企业需为国内外上市公司,或国有大型文化传媒企业。
4) 综合开发类企业需为业务范围涵盖上述产业之一、近三年内年均营业收入人民币10亿元以上、资信良好的国内外企业。
2. 独立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的总资产不少于人民币2.5亿元,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五、招标计划时间:2010年6月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城投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83061731 传真:83061733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7376751-301,308 传真:020-87376380-399
专此公告。
招标人:广州市城投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2010年 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