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2010-107会议室改造项目(重谈)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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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受 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的委托,拟对 广东省公安厅2010-107会议室改造项目(重谈)竞争性谈判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招标2010-203-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0-107会议室改造项目(重谈)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预算:(子包A)采购预算:34.36万元。(子包B)采购预算:17.4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A) 项目内容及需求:(工程概况)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务会会议室是为配合交通指挥中心提高各层面的管理体系所设的局务会会议室,现对其进行改造面积约280平方米)。详细请看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 (子包B) 项目内容及需求:本项目为广东省公安厅交通指挥中心局6楼视频会议室背景板、墙裙工程项目。详细请看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且经年审合格; 3、具有承接下列本工程所需资质之一: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近2年或以上)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若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只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不接受联合体。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2月1日起至2011年2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详细地址: 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11 )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1年2月16日14时30分。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楼会议室 。 九、谈判时间:2011年2月16日15时。 十、谈判地点: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楼会议室 。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招标文件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2011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