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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国际品牌中心共享研发基地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8

根据穗纺工贸函〔2022〕67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纺织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现对TIT国际品牌中心共享研发基地装修项目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TIT国际品牌中心共享研发基地装修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纺织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20-83348898-2610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38号广德大厦六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020-87386919-506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楼90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纺织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3847669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38号广德大厦六楼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西路266号首层

四、项目概况:装修面积为938.83平方米,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西路266号首层。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5.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5.2最高投标限价:150万元。

5.3招标内容及规模:包括但不限于天花、墙面、地面等装饰装修,拆除工程、电气工程、户外工程等工程,最终以工程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718日至2022725日。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881400;

截止时间:202288143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楼第一会议室。

3、开标开始时间:2022881430

开标地点: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楼第一会议室。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719日至20227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 时至11:30时,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楼903,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登记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2)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不通过资格审查。

11、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纺织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3348898-2602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38号广德大厦六楼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十五、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招标人:广州纺织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7月18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适用于资格后审)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 年  /  月  /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