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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南浦三桥工程施工监理[第三次招标]

发布时间:2011.09.13

广州市番禺区南浦三桥工程施工监理
[第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广州市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番禺区南浦三桥工程施工监理[第三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为上述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南浦三桥工程施工监理[第三次招标]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姐     联系电话:020-8462690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联系人:先生、戴小姐   联系电话:020-84642038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
招标内容:广州市番禺区南浦三桥工程设计图纸所包含的路基、路面、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含箱变和外电)、智能交通、交通设施、绿化景观、房屋拆卸工程等。按现行建设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及竣工验收等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此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招标规模:南浦三桥工程北起洛浦街新浦路,呈南北走向,沿南浦大道,跨大石水道,南接G105国道止,路线全长3.02公里,全线采用城市主干道Ⅰ标准建设,路宽60米,路幅布置为:3米(侧绿化带)+3米(人行道)+1.5米(行树道)+2.5米(非机动车道)+1.5米(侧绿化带)+15.5米(行车道)+6米(中央分隔带)+15.5米(行车道)+1.5米(侧绿化带)+2.5米(非机动车道)+1.5米(行树道)+3米(人行道)+3米(侧绿化带)=6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双向八车道。建大桥一座,桥梁全长700米,桥宽33.5米,主桥采用(60+100+60)连续钢构,引桥采用25米跨预应力小箱梁,桥梁双向六车道,设平交四处,立体跨线桥一座,设计荷载等级,公路—Ⅰ级。另建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和绿化景观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所示工程内容为准)。本项目建安费约42524.89万元;
标段划分:本监理项目招标为一个标段。
五、预计发包价:7439524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1年 9 14 日至2011年 10 8日。
八、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时间(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1年10 8 日,9 00分至1000分。
2.开标时间:2011 10 9 9 30 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白沙路101号)。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14万元,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担保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监理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的监理单位: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文执行)。
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人员最低配置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年龄在58岁以下,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要求同时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以毕业证或职称证上专业为准)。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年龄在55岁以下,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要求同时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以毕业证或职称证上专业为准)。
注:①投标人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和社会劳动保险证明(近3个月),社保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②投标人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毕业证和社会劳动保险证明(近3个月),社保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如上述人员职称已显示其专业为“路桥专业”则不须提供毕业证,否则须同时提供职称证和毕业证。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5、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6、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工作;
7、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及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见下表)
业绩要求
须附资料
备注
自2006年1月1日至今在广东省地区完成过一座或以上质量合格的最大跨径不小于70米的桥梁工程施工监理
投标人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证明等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证明的核发日期必须在2006年1月1日之后;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注明:工程地址、工程规模、建设单位名称等资料;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资料复印件应附在《资审文件》中,并作为资格审查内容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保留核查投标人所提供业绩材料真伪的权力,如发现业绩材料中有不实成份,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注:中标单位须在中标结果上网公示前提供上述1、2、3、9点要求的资料原件供招标人核查(由业主组织相关部门对中标单位的业绩证明材料进行原件核对)。若发现相关证件与原投标时不符或不能提供核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二.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其他说明:
1.本工程招标文件将作为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起发布,请投标人留意本公告附件并自行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或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网站予以下载,并按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相关工作。对于招标公告的补充说明等问题,招标人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番禺区建设局网站公开发布。
2.本项目监理酬金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规定(下浮不超过20%,上浮将视为无效报价,即浮动率为0%至-20%)由投标人进行报价。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通过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第三低者为第三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排序。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的,采取公开摇珠方式随机确定排名次序(由评标委员会第一轮随机摇出相同报价投标人的代号,再将对应的号球放至摇珠器中,通过第二轮摇出报价相同投标人的排序先后)。抽签活动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见证下,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进行。
4.本项目对工程质量目标的要求:一次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按四舍五入方式精确至个位整数。
6.中标人必须由其投标文件中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携带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的3天内到招标人通知的地点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该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7.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中,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署的地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字,禁止使用签名章,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十五、如认为本次招标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或发现投标单位有违反招标投标法规行为的,可向以下单位反映:(1)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电话:84892221;(2)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电话:84833337;(3)广州市番禺区监察局投诉电话:84636710。投诉必须以正式书面投诉文件为准,并署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十六、本项目有关招标信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js.panyu.gov.cn)同时发布,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招标栏目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201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