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林相改造第八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02.03
中山市林相改造第八期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山市林相改造第八期工程已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发改审批[2012]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及招标人为中山市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市级及镇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市级及镇区财政。由于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林相改造第八期工程设计面积6654亩,根据各小班施工难易程度,共分为两种改造类型。本工程共分8个标段,各标段的位置、小班号、改造面积、改造类型等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投标人报名时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或全部标段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标段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造林工程施工资质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证书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同时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09年以来有相关的林业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全部入围,如报名单位不足5家或开标时投标单位不足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 投标人报名
4.1报名时间; 2012年 02 月 03 日至2012年 02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
4.2报名所需资料:①填写《承包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自2009年以来相关的林业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4.3报名地点: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标时间:2012年 02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至2012年 02 月 16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发标地址:中山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
5.3参加人员: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持本人第二代智能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免授权委托书)参加发标会议,并购买招标文件。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03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地点为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三楼)。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无论投标单位只参加一个标段还是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均按人民币陆仟元整的金额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保证金汇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电汇、转账方式汇入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开户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山松苑新村支行,银行账号:4400 1780 3080 5300 0720),经收款单位确认到账后,凭电汇或转账单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换取收据。
8、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zsjs.gov.cn/(中山市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山市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中山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地 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室
联系人:麦先生 联系人:吴工、梁工
电 话:0760-88334728 电 话:0760-88633722
传 真: 传 真:0760-8883723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sgzgj@126.com
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