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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和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9

人力资源服务和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人力资源服务和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20230602

二、 采购项目名称:人力资源服务和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15万元

四、 采购数量:1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项目内容: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和设施设备相关事宜;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六、 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蛘咴鹆钔2R?、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畹刃姓Ψ!#ń洗笫罘?畎凑辗⒊鲂姓Ψ>龆ㄊ椴棵潘谑〖墩蚴敌写怪绷斓嫉墓裨河泄匦姓鞴懿棵胖贫ǖ慕洗笫罘?畋曜?,或??罹龆ㄖ靶枰傩刑せ岬慕鸲畋曜祭慈隙ǎ?/span>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网站截图,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 投标登记及获取磋商文件

1.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6月28日上午08:30:00至2023年7月7日下午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1)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前往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网址:https://bid.giecc.com.cn:8000/8thManage/open/index.jsp,简称“市国际咨询电子招标系统”)进行注册。首次参与市国际咨询电子招标系统的单位,请尽早办理注册,以便及时参与项目。市国际咨询电子招标系统联系电话:020-87386919-508;(关于磋商文件的获取以及上传报价等也可通过以上方式咨询);

2)注册审批完成后,登录市国际咨询电子招标系统,找到对应项目点击“申请”;

3)按要求填妥投标登记资料并上传投标登记所需材料后,提交投标登记申请;

3.投标人投标登记及审查相关事务的流程:

1)本项目须网上投标登记,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应在市国际咨询电子招标系统办理好企业信息注册后,登录系统递交投标登记资料进行审核。

①点击新用户注册——②填写注册用户信息——③进入系统——④进入对应招标的公开申请——⑤申请提交页面——⑥填写公司基本信息——⑦提交注册审批——⑧待确认通过后提交投标登记资料,投标登记成功后才能在市国际咨询电子招标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方能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响应)。

2)投标人(供应商)必须在投标登记时间内提交投标登记申请,且上传的投标登记所需材料文件采用PDF扫描件的格式。

3)在必要时,采购人可以分别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对其是否满足本公告“六、供应商资格”的要求进行书面澄清。

4.登记须知: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只接受登记的供应商投标。

2)已成功登记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资格最终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3)若已登记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九、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方式:

1)电子版递交: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市国际咨询电子招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备用电子光盘递交: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楼第一会议室。

注:投标人(供应商)递交备用电子光盘的,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密封送达备用电子光盘递交地点。

(3)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 磋商时间:2023年7月10日10时30分。

十一、 磋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楼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十二、 磋商文件公示/下载:现将该项目磋商文件进行公示,期间为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6月30日三个工作日。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和采购人网站(http://www.hrbxszl.cn/)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采购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十三、 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8楼808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20-87376753-940

传真:020-87376753-940

邮编:510600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