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阜公路阜沙段(K15+747.873~K17+828.294)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30
本招标项目中山市东阜公路阜沙段(K15+747.873~K17+828.294)改建工程已由中山市发改局以“中发改审批[2012]64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中山市阜沙镇东阜公路是阜沙镇城区的一条城市主干道,城市主干道一级道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50km/h,于2002年改建加宽为双向六车道。本项目现状路面为水泥砼路面,局部板块因沉降较大做了沥青罩面。本次施工是对旧路等宽路段改建,改建范围起始于东阜大桥收费站渐变段终点,桩号为K15+747.873,终点位于阜沙镇交警楼前,桩号为K17+828.294,全长2.08km,改造内容为在原有路面的的基础上,路面标高抬高9cm,然后进行沥青罩面处理,预算总金额为2288.5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2.2招标范围:中山市东阜公路阜沙段(K15+747.873~K17+828.294)改建工程项目的路基、路面工程施工,具体范围以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4个月,预计开工时间为2012 年10月。
3.1 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1)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以上资质(含 贰 级);
(2)在近5年内,成功完成过至少 1 个标段且里程长度在 2 km以上(含 2 km)的一级或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并通过交工验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3 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对同一标段递交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
3.4 申请人还应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或临时IC卡),IC(或临时IC卡)卡办理详情见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zsjs.gov.cn)。
3.5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启用后,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
企业名录废止,以信息系统生成的名录信息为准。对于一级(或以上)资质[1]企业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名录的具备一级(或以上)资质企业的申请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7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广东省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2012 年 7 月 30 日至 8 月 3 日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持下列材料参加报名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原件;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④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⑤被授权人身份证。同时需提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均加盖单位公章)及承包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从中山市建设信息网(http://www.zsjs.gov.cn/)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4.2 请投标人于2012年 8 月 6 日下午15:00至17:00,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提交参加发标会购买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并向招标代理提交①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②企业验资报告原件(上述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1000 元、工程量清单报价光盘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
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
地 址: |
中山市东区起湾道竹苑广场3楼 |
中山分公司地址: |
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室 |
邮政编码: |
528400 |
邮政编码: |
528400 |
联 系 人: |
雷鑫 |
联 系 人: |
许工/吴工 |
电 话: |
0760-88368073 |
电 话: |
0760-88633722 |
传 真: |
0760-88368073 |
传 真: |
0760-88873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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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2012年 5 月 日 |
[1]一级(或以上)资质企业指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的企业。申请人如具备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且不具备上述资质中的任意一项的,可不列入企业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