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空港委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综合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7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广州空港委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综合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IB-B23045.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空港委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四、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属性 | 项目类别 | 标的名称 | 合同履行期限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数量 (单位) | 单价(元) | 最高限价 (元) |
1 | 服务类 | C0808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 广州空港委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具体详见“采购人需求书” | 1项 | ¥600000.00 | ¥600000.00 |
六、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上述第(2)-(5)项如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此两项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对上述信息进行甄别,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见响应文件“非串通投标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见响应文件“非串通投标声明函”)
(4)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登记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9月8日上午09:00:00至2023年9月14日下午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楼903
方式:(1)现场登记;(2)邮件登记。
售价(元):500
2.投标登记时请提供投标登记申请表(打印填写完毕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单个子包投标登记费500元,登记后不退。
如采用邮件登记,请将投标登记费用汇入:
收 款 人: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 5030200001819100021526
并请注明投标登记单位名称及“事由:项目编号: 子包号(如有)投标登记费”。
3.联系邮箱:投标登记等咨询处理: xbx@giecc.com.cn
4.其他:
(1)已成功登记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资格最终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2)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若已登记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09时3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递交时间:2023年9月18日9点00分至2023年9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楼第一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23年9月18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楼第一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7楼
联系人:包工 联系电话:020-36066229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楼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20-87386919-379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20-87386919-379
发布人: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