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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岐江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雨污分流)市政管网BT(建设-移交)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08.17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工程中山市岐江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雨污分流)市政管网BT(建设-移交)项目已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中发改基函[2012]47号),招标人为: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工程采用BT模式建设,建设资金由中标人筹集,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选定BT投资建设人。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与回购

2.1 工程概况:按照中山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全面加快治水工程,实施岐江河净化美化工程,要求综合整治内河涌200公里,改善岐江河水质,实施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提高生活污水设施运营效能。根据《中山市岐江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将岐江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分为三个部分:污水治理工程、河涌整治工程、引水及节制闸工程。其中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工程工作范围包括主干管工程、市政管工程和支管到户工程三部分内容组成,主干管工程约91.5km、10座污水提升泵站,市政管工程约503km,支管到户工程实施面积为131平方公里。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中山市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市政管网(D600mm以下)工程BT模式投资建设总承包服务,总投资估算约13.5亿元,分15个片区多期完成,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管网方案图为准。
2.3融资范围:本项目的融资范围包括前期服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前期服务费包括项目咨询费、勘察设计费、施工监理费、项目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等,具体金额由招标人确认,上述费用在本项目BT合同签订后,由BT投资建设人按招标人要求的金额和时间分批或一次性转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由发包人掌握使用。按招标人要求由投资建设人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的金额纳入回购总价,按BT合同的约定回购支付。
2.4施工工期:计划总工期暂定2年,分15个片区多期完成,开工日期为2012年10月1日,竣工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投标人依此编制施工总进度表。
2.5回购方式:BT合同价格及全部费用的支付模式、支付名称、支付金额、支付期限等内容均由招标人在BT合同中确定。
2.5.1回购模式:由市级财政性资金按约定时间支付。
2.5.2回购期限:在BT合同条款中确定。
2.5.3回购担保:本项目采用信用保证形式
(1)第三方保证。由政府直接或指定有影响力第三方机构出面为项目融资担保。
(2)政府为回购协议提供担保。为了减少项目回购风险和满足项目贷款要求,提高项目融资信用,建议政府对项目回购做以下担保:
政府提供行政收费权和抵押土地组合方式为项目的回购担保。招标完成后政府即向中标人提供上述担保和抵押条件。政府将项目回购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提供由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本项目回购款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的决议;或人民政府关于以市财政性资金预算支付本项目回购款的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或市财政局关于由市财政性资金支付本项目回购款的承诺;若出现市本级可用财政性资金不能满足本项目回购款的情形,则政府承诺以市范围内的土地出让金优先支付投资人回购款,以此作为回购款的补充支付方式。
2.6投资回报率:本项目设定投资回报率上限为10%,中标人以投标的回报率计算投资回报金额,该投资回报金额包含项目建设期和回购期利息、融资手续费、融资管理费、投资合理回报和其他费用(具体由项目谈判小组拟定后,招标人在BT合同中确定)。中标人所报回报率为固定年回报率,不因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变动。
2.7回购款的支付:回购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在BT合同中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投资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
,且施工方应满足以下规定:
①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已办理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或招投标临时IC卡。
3.2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总负责人须具备经济师或以上职称。
3.3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注册建造师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资格,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岗位人员IC卡)应与企业相符,专业不符或证企不符不予受理。
3.4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或给排水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5投资方出具符合中府办复[2012]125号文要求满足项目资金使用承诺书。
3.6本项目接受投资方与施工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应以投资方为牵头人,双方需签定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7具有建设单位发出的投标邀请函。
3.8如报名的邀请单位不足3家或开标时投标单位不足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投标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8 17 日至  2012    8   17   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凭本项目招标信息公告规定的资料到中山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报名。
4.2 报名所需资料:①填写《承包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②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或招投标临时IC卡)(联合体投标方式的,由施工方提供)。③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方式的,投资方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方须全部提供);④本工程报名须由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智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第二代智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联合体投标方式的,由投资方提供)。⑤项目总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⑥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岗位人员IC卡)、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方式的,由施工方提供);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方式的,由施工方提供);⑧建设单位发出的投标邀请函原件及复印件;⑨投资方出具符合中府办复[2012]125号文要求满足项目资金使用的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⑩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4.3报名地点: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单位报名后于  2012     8    17    17  时(北京时间), 在中山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参加发标会议,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包括:招标文件和管网方案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9   7  14   40 分,地点为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www.zsjs.gov.cn/(中山市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市公园路孙文公园北门侧           
地  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室        
邮  编:           528403                  
邮  编:      528403                            
联系人            刘军                 
联系人:    吴仕洪/许岳鹏                          
电  话:          0760-88887160            
电  话:    0760-88633722                      
传  真:                             
传  真:    0760-88873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