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开发区110kV逸港线N08-N15段架空改电缆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11.09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火炬开发区110kV逸港线N08-N15段架空改电缆工程项目【采购表编号:计:2012270】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请在www.zhongshancz.gov.cn/cgzx/打开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2年11月09日至2012年11月15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110kV逸港线N08-N15段架空改电缆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GIECCZS20121037G1
3、项目内容:110kV逸港线N08-N15段架空改电缆工程(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必须对品目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品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经营权;
2、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为通过中山市供电局2012年度安全资质审查预入网的工作票“两种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提供中山市供电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拟委派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注册建造师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资格),证书工作单位与投标人相符,并提供近2012年8、9、10月社保证明;
5、投标人近三年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2年11月9日至2012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资质审查预入网资质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购买人身份证。(以上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交原件查验)
6、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答疑时间: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12年11月19日下午5时前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后统一回传至各投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开标要求。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11月29日下午2:30~3:00
2.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9日下午3:00
3. 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9日下午3:00
4. 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陶工
电 话:0760-88293762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联 系 人:陈小姐
地 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
电 话:0760-88633721
传 真:0760-88873238
电子邮箱:zsgzgj@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山松苑新村支行
账户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银行账号:4400 1780 3080 5300 0720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