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石井河干流(石井河、新市涌)截污渠箱(新市涌段)监理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16.04.22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石井河干流(石井河、新市涌)截污渠箱(新市涌段)监理[JG2016-1949]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穗高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投标价(万元) | 598.26 | 594.3 | 598.26 |
项目经理姓名及注册证书编号 | 杨蔚然(44010465) | 吴健花(44013608) | 黄维(44015468) |
资格审查结果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资格审查结果 | 资审不通过原因 |
1 |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陈伟鸿 | 通过 | |
2 | 广州市穗高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吴健花 | 通过 | |
3 |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徐兰萍 | 通过 | |
4 |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杨蔚然 | 通过 | |
5 |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魏模辉 | 通过 | |
6 |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黄维 | 通过 |
公示时间从2016年04月21日17时58分 至 2016年04月25日23时59分止(5个日历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联系人:薛家伟、钟明熹 联系电话:13535014481、13560411550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38890467
联系地址: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61300522 联系地址:广园东路广之旅大厦7楼
招标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21日
2016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