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有轨电车2号线(香雪—南岗)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03
尊敬的各位公众:
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规定,现将《黄埔区有轨电车2号线(香雪—南岗)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主要风险及措施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是为黄埔区南部的南北向骨干线,串联长岭居片区、开发区、东区-云埔片区、滨江新城,主要满足组团间的出行需求。线路起于香雪大道与开箩大道交汇路口东侧-香雪站,止于南岗路与黄埔东路交汇路口东侧-南岗站,沿线串联多个居住小区和工业企业,是集商务、居住、通勤及旅游观光于一体的现代公共交通主要线路。
项目建设规模:2号线线路起于香雪大道与开箩大道交汇路口东侧-香雪站,止于南岗路与黄埔东路交汇路口东侧-南岗站,全长14.392km,其中地面线11.616km、高架线2.776km。全线共设站19座,其中地面站17座、高架站2座(埔南路站、宏远路站);设车辆段1座,停车场1座,调度指挥中心与1号线共享。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
参照《黄埔区有轨电车2号线(香雪—南岗)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初步分析项目可能存在18项社会稳定风险因素为:
1.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2.立项过程中公众参与;
3.土地房屋征收及补偿;
4.管线迁改;
5.资金筹措和保障;
6.大气污染物排放;
7.噪声和振动影响;
8.固体废弃物及其二次污染;
9.植物破坏、生态景观影响;
10.水土流失
11.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
12.劳资关系矛盾;
13.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
14.流动人口管理;
15.周边交通影响;
16.施工安全;
17.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18.媒体舆论导向及其影响。
三、项目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上述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拟采取下列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项目主要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汇总表
序号 | 风险发生阶段 | 风险因素 | 主要防范化解措施 | 责任主体 | 协助单位 |
1 | 准备 | 立项、审批程序 | ① 按法规要求,项目施工前,应尽快完成用地预审、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相关前期工作,取得各项批复文件。 ② 增强现阶段前置性审批手续的跟踪管理。 | 建设单位 | 发改部门、规划部门、环保部门、交通部门、水务部门等 |
2 | 准备 | 征地拆迁及补偿 (包括土地房屋及特殊建筑征收范围、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资金、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程序和方案案5个方面) | ① 优化方案,减少拆迁; ② 加强与沿线街道、社区协调; ③ 制定合理合法补偿流程和补偿标准; ④ 刘村社区、南岗街道等段征地拆迁工作,需依托“三旧”改造等工程实施。 ⑤ 合理安排管线搬迁及绿化迁移方案。 |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 沿线街道办、社区 |
4 | 准备 | 管线迁改 | ① 合理安排管线搬迁方案; ② 协同有关部门确定拆迁、改移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影响沿线地区水、电、气、通讯等设施的正常供应和运行。 |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 规划部门、建设部门、水务部门、供电部门等 |
5 | 准备/实施/运行 | 资金筹措 | ① 引入有较高的社会信誉和较强的融资实力的社会资本; ② 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进行融资; ③ 建立专门PPP项目风险管理机构,加强资金筹措保障管理; ④ 建立第三方监管平台,确保专款专用; ⑤ 求合理制定项目的实施方案,并适当提供税收优惠等政策。 | 交投集团 建设单位 | 发改部门、财政部门、交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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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实施 | 大气污染 | ① 合理选择施工场地,围蔽施工,设围墙、围栏和防尘网; ② 临时施工场地需硬底化; ③ 易产生扬尘的土方工程区、装卸建筑散体材料区、工程渣土临时堆放区等区域,或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 ④ 各类废弃物,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堆场,及时覆盖或绿化; ⑤ 施工车辆应冲洗、保洁。 |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 城管部门、环保部门 |
7 | 实施/运行 | 噪声及振动 | ① 施工期设置围墙或临时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和工法;明确施工噪声控制责任;对打桩机类的强振动施工机械的使用要加强控制和管理,施工中各种振动性作业尽量安排在昼间进行,避免夜间施工扰民。尽量使用低振动设备,或避免振动作业。 ② 运营期:地方规划部门按照评价中提出的噪声防护距离对线路两侧的土地进行规划;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车辆及轨道结构类型;加强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和维护;城市规划控制及建筑物合理布局;据环评报告要求,针对超标敏感点采取降噪措施;加强工程运营管理措施。 |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 城管部门、环保部门 |
8 | 实施/运行 | 固体废弃物 | ① 垃圾分类,禁止焚烧; ② 加强出渣及运输管理,车辆按指定路线行驶; ③ 生活垃圾须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 ④ 加强对各种化学物质使用的检查、监督,强化危险废物管理。 |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 环保部门 |
9 | 实施 | 植被破坏及生态景观影响 | ① 对拆除过程中挖出的行道树先进行异地?;ぃ谙钅客旯ず蠹绦米鞅鞠钅康穆袒?;采用全绿色轨道整体道床,在道床表面覆土并绿化;增加绿化物种丰富度; ② 工程建设应与周边景观相协调;文明施工,减少对城市卫生环境的影响。 |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 环保部门 |
10 | 实施 | 水土流失 | ① 保护表土; ② 避免任意取土、弃土和扩大开挖范围,尽量避开雨季,不得随意砍伐,将表层土单独收集堆放,并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③ 对已完工区域及时植草绿化; ④ 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针对地面段、高架段、车站工程,分别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 水务部门 环保部门 |
11 | 准备/实施 | 施工管理风险(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 | ① 开展项目“五制”建设; ② 谨慎选择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 ③ 加强后期验收奖惩制度; ④ 加强施工人员管理。 |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 建设部门 |
12 | 实施 | 劳资关系矛盾 | ① 建设单位增加自有资金金额; ② 工人工资与项目工程款单独分开管理,工人工资支付实行专户管理; ③ 施工企业必须与施工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在人社部门备案; ④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⑤ 编制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 |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 维稳办 信访部门 人社部门 |
13 | 实施/运行 | 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 | ① 制定落实内部责任体系,建立内部应急处置响应机制。 ② 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③ 对已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相关部门要认真接待,做好疏导工作。 |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 维稳办 信访部门 环保部门 |
14 | 准备/实施 | 周边交通影响 | ① 占用道路需经市政管理机构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② 占道施工,应当制定交通组织疏导方案、应急预案和道路修复方案,并通过媒体发布施工通告、公交临时调整等信息。 ③ 严格控制车站工程的施工工期,分段式施工,并与交通管理部门协商,对城市交通车辆分流规划。 ④ 在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多方就各自的建设工期、建设工程方案所需占用的公共空间与公共设施、对交通等的影响做一份列表,合理安排施工方案。 ⑤ 对于现状居民出行不便的路段,建议在有轨电车站点同步修建人行天桥,疏导人流。 ⑥ 对有轨电车建设项目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组织召开专家评审,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才实施。 ⑦ 统一接入并受控于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同时,有轨电车通过路口时应遵循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减小对信号区域性协调效果的干扰,减少对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的影响。 ⑧ 优化有轨电车的设计方案,尽量选取路口少、路口小的场所进行建设,减少因其施工与运营而对周边交通产生不良影响。 |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 市政管理机构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
12 | 实施 | 安全卫生风险 (包括流动人口管理、施工安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3项) | ① 按要求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证; ② 临时占用的村镇用地,应事先征求意见,事后及时恢复原貌; ③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⑤ 加强物料运输管理; ⑥ 联合当地公安部门加强施工人员及流动人员管理。 |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 建设部门 公安部门 |
13 | 实施 | 媒体舆论导向 | ① 网络上出现反映问题的信息后,要积极面对网络舆情,有错误就要敢于道歉,有误解就要及时澄清,对纯粹情绪性宣泄的信息要以冷处理为主。 ② 要有应急机制,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置问题。突发事件发生后,主要领导及时赶到现场,尽快平息事件。 ③ 突发事件发生后,既不要失语,也不要妄语,事件原因、定性应谨慎,发布前应征求技术专家、宣传部门的意见,对内部口径进行统一。 ④ 要在第一时间抢占舆论制高点。 ⑤ 必要情况下,请求公安部门予以技术支持,切断谣言传播途径、消除谣言影响。 |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 区委宣传部门 |
四、公众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7日(共5个工作日时间),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实名方式向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或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提出书面意见。
风险评估单位: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87376737-618
邮箱lyy@giecc.com.cn
单位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五羊新城广场911
评估委托单位: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82111555
地址:广州市(原萝岗区)香雪三路一号行政服务中心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