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滨海新区海岸综合整治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9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吴川市海滨街道办事处委托,对其吴川市滨海新区海岸综合整治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编号:440883-202009-122001-0014)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吴川市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吴川市海滨街道办事处
三、PPP项目编号:440883-202009-122001-0014
四、PPP项目名称:吴川市滨海新区海岸综合整治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327,681,000.00元
(二)服务年限:
本项目PPP合作期限为28年(暂定,最终以实际批复的年限为准),即2020年到2047年(起始年暂按PPP 合同计划签订起始年计,以自然年计,最终以实际签订起始年月起计)。其中,建设期:5 年(2020~2024 年);运营期25 年(2023 年~2047 年)。
(三)数量:1项;
4.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由社会资本/项目公司承担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工作,项目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资产所有权归政府方所有,故具体运作模式采用DBFOT(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运作)。本项目属于海岸综合整治项目,考虑到项目后续的经营及协调工作,本项目由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在吴川市成立项目公司。
本项目主要包括观海长廊、海岸配套开发、污水处理厂三大部分,红线内总占地面积为5733.5亩(包括水域)。项目征地主要为南北向规划路两旁的陆域市政道路道路配套用地,不包括观海长廊的沙岛滩涂及海域。按最新规划项目需征地面积为5460.5 亩。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观海长廊、海岸及周边配套开发、污水处理厂三大部分。观海长廊总宽度100米,占地面积819.6亩,对现有岸线进行修复整治。沿现有岸线向外延伸50米,建设能抵御五十年一遇海潮的岸线整治配套设施,包括1座海堤共5308米长,东西走向,设计标准按照50年一遇水位考虑。同时布置沿岸设施,不进行永久建筑建设。沿现有岸线向内50米用于建设海滨市政路,包括5695.5米长、双向六车道及行人绿化带的市政道路,以及观海长廊配套设施和绿化工程,沿岸线内根据要求建设海岸防护林。
海岸及周边配套开发包括道路建设、绿化配套、周边给排水、供电、管线及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土地整理,新建污水处理厂规模为日处理量4.5万立方米,海岸及周边配套开发、污水处理厂合计占地面积约4913.9 亩。
项目总投资: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项目为520,999.28万元,含静态总投资为475,88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9,828.95万元,工程其他费用222,124.47万元(其中建设用地费183,407.31万元),预备费13,927.31万元;建设期利息为45118.55万元。
本项目纳入 PPP 投资范围的投资额为 432,768.10 万元,其中静态总投资为 387,649.55 万元,包括工程费用 239,828.95 万元,工程其他费用 133893.30 万元(建设用地费 95,176.14 万元),预备费 13,927.31 万元。建设期利息为 45,118.55 万元。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一)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2020年1月1日至今成立的可作出承诺(提供书面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2020年1月1日至今成立的可做出承诺(提供书面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加盖公章或做出承诺(提供书面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的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2.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或者组成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的联合体:
(1)施工资质: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施工方)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设计资质: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设计方)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有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水利行业专业甲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3)勘察资质: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勘察方)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为高级工程师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注册单位为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设计方);
(3)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由项目施工负责人担任,但必须是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施工方)的正式员工。
4.项目专职安全员要求:
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复印件。
5.申请人业绩要求:
(1)投融资业绩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自2015年8月1日以来在国内独立(或作为联合体成员方)参与过单个投资额度不少于40亿的PPP项目业绩(含在建项目),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投资合同(协议)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申请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参股子公司的业绩,不可作为申请人的业绩。
(2)施工业绩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施工方)自2015年8月1日以来在国内至少独立承建过一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0亿元的施工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含在建)。施工业绩必须是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施工方的业绩,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参股子公司的业绩,不可作为申请人的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设计方)自2015年8月1日以来,在国内同时承担过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工程投资5亿元及以上规模)、市政片区路网工程(工程投资5亿元及以上规模)及污水处理厂工程(4.5万吨/日及以上规模)的设计任务。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任一方)只能参加一次对本项目的投标。禁止申请人以自己名义或通过加入一个或多个联合体进行多重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作为单个的实体或联合体不得以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者关联公司代替投标。
7.申请人可以是单一法人,也可以是联合体,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5家,且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需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与其他社会资本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职责及出资比例,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在开标前1周内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吴川市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前述融资平台公司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须提供相应的书面说明)。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一)在性能、价格相近的条件下,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二)现场登记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
有意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当在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3日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楼903)登记和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进行了现场登记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提供资料如下(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除资格预审文件中明确需要联合体成员盖章的外,其他报名资料,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合伙人企业或其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不需要提供)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时出席时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社保证明。
(5)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复印件;
(6)2019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
(7)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正本须原件,副本可以是复印件,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9)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报名资料必须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在封面右上角标注正本或副本,每页均需盖有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投标申请人必须对其递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报名时注册建筑师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施工负责人社保证明、财务报告、业绩证明核查原件。
备注:
1. 如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将可能被要求补齐资料后再参与本项目的登记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收取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资料,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最终以评审小组根据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3.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由联合体牵头方登记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即可,但需在登记表填写所有成员方名称,并且与后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成员方保持完全一致。
(三)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20年11月9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楼第一会议室。
注:项目实施机构不予接受迟于截止时间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八、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20 年10月19日 至 2020 年10月23日 止。
九、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工 联系电话:020-87376630-30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9-555009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东成广场9楼
联系人:洪小姐
联系电话:020-87376919-328
传真:020-87376380
邮编:510600
(三)采购人:吴川市海滨街道办事处
地址:吴川市海港大道南1号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9-5550092
传真:0759-5561046
邮编:524500
(四)财政监督部门:吴川市财政局
地址:吴川市海港大道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9-5586311
吴川市海滨街道办事处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