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水厂二期厂区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13
尊敬的各位公众: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现开展北部水厂二期厂区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听取意见,现进行公示,征求项目周边公众对项目建设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北部水厂二期厂区建设工程
(二)项目性质:扩建项目
(三)建设单位: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鸦岗村(现状北部水厂内)
(五)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内容包括水厂、鸦岗泵站改造及配套原水管道。北部水厂二期工程建设规模90万m3/d;鸦岗泵站改造,原水泵组扩容规模90万m3/d(一期原水管事故时,满足全厂70%水量105万m3/d);原水管规模90万m3/d(一期原水管事故时,满足全厂70%水量105万m3/d)。新建D2820×24钢管(原水管)约1091m,D2220×18钢管(配水管)约1300m,D2220×24钢管(配水管)约50m,DN300排气阀4组,顶管井及接收井各1座。
(六)项目总投资:223395.20万元。
项目所在地示意图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
根据《分析报告》的结论,该项目主要风险因素包括政策规划和审批程序、技术和经济方案、生态环境影响、项目管理、当地经济社会影响、质量安全和社会治安风险因素等六大类,共计10个主要风险点。
三、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项目周边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及运营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征求各方面对项目建设实施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期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评估咨询机构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
评估咨询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87374699-108
邮箱:dkj@giecc.com.cn
单位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五羊新城广场919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