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省职教城医院(清远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11
尊敬的各位公众: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规定,现将清远市省职教城医院(清远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一、项目建设背景
为提升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的需要,可弥补新冠疫情暴露出来的清远市公共卫生体系医疗安全短板,提高清远市市快速高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清远市省职教城医院(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项目建设推进协调工作会议纪要》(〔2022〕58号)文件精神,提出建设清远市省职教城医院(清远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清远市省职教城医院总设病床1000张,总建筑面积为18776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276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5000平方米;计容面积150762平方米,非计容面积37000平方米。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医疗业务用房(含门急诊、医技、住院、行政后勤、保障系统、大型医疗设备单列项等)、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室外工程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三、建设地点
建设地址位于清城区清晖北路东侧,旅游大道南侧地块。
四、项目社会效益
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地市、省及国家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能力;有利于弥补新冠疫情暴露出来的清远市公共卫生体系医疗安全短板;有利于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有利于对接构建湾区卫生与健康共同体,完善“广州+清远”的医疗合作模式,构建保障有力、集约高效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五、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有关个人和组织。
征求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建议以及对本次社会稳定风险公众调查工作的建议。
六、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20日,公众可在公示期间以实名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书面意见。
社会稳定风险报告编制单位: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0-87376699-108 传真:020-87376380
E-mail:xmf@giecc.com.cn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楼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