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南沙港区五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意见征询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28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要求,本项目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现将项目建设内容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本次意见征询范围为广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港南沙港区五期工程。
(二)建设地点:广州港南沙作业区南部顺岸码头,规划龙穴岛岛体的偏南端,北侧(上 游)紧接在建的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与已建南沙港区三期工程距离约1.5km。
(三)工程建设内容:本工程建设4个20万吨级集装箱海轮泊位,码头岸线总长1880m,结构设计底高程-20.0m,水域近期按照-17.0m进行疏浚;建设23个5千吨级集装箱驳船泊位(兼顾34艘3千吨级集装箱内河驳船同时靠泊),码头岸线总长3526m,其中南侧821m岸线码头结构按靠泊1万吨级集装箱海轮设计,结构设计底高程为-9.2m,水域近期按-6.6m进行疏浚;其余2705m岸线码头按靠泊5千吨级集装箱海轮设计,设计底高程为-7.7m,水域近期按-4.8m进行疏浚。本工程年设计通过能力为集装箱906万TEU。
(四)工期安排:总工期约5年。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征求意见范围
广州港南沙港区五期工程区域内相关单位和广大群众。
2.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本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对您工作、生活环境的影响;
(2)本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3)本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对当地交通的影响;
(4)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管理的意见;
(5)本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历史文物、生态区等影响;
(6)其他意见和建议。
3.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
(二)注意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事项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工作人员提出;
3.为了保证意见反馈的真实有效性,参与个人请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参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请在相关意见上加盖公章。
三、公告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87376737-719(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传真:020-87376380
邮箱:Liuy@giecc.com.cn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