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路黄金商业带整体策划》编制服务项目延迟开标及澄清公告(二)
发布时间:2012.08.10
1. 开标日期
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三)投标开标地点: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楼会议室(具体的会议室以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走廊上的电视显示为准)
2. 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三条 第二款“_投标文件的澄清__”澄清为:
(二)投标人讲解及投标文件的澄清
一)投标人讲解
1.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主要人员(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其身份,人员不多于四人),讲解投标方案(含工作计划、工作大纲)、解答疑问、介绍业绩、信誉和人员的能力,每个投标人讲解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投标人可自带手提电脑进行PPT讲解。
2. 项目总负责人或服务团队主要人员未到场的,视为放弃讲解,讲解的顺序以交标签到的顺序为准。
二)投标人的澄清
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与原招标文件与此澄清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文件为准。
采购人:广州市天河区经济贸易局
采购代理: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