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机关大院办公楼和二办办公大楼物业修缮施工资格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14.07.11
各潜在投标人: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受中山市委市府机关大院服务中心的委托组织的中山市机关大院办公楼和二办办公大楼物业修缮施工资格项目【采购表编号:行政(14)0070、项目编号:GIECCZS20141052G1】,现就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作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8点第二阶段详细评审,第(2)点评分标准,b)价格的核准和评分,第2小点价格评分修改为: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以校核后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作为评标价格:即评标价格=1+投标报价(投标浮动率)。取各评标价格的最低值为评标基准价格。评标价格等于评标基准价格的定为 100 分(基准分);评标价格高于基准价格的,其价格评分按以下公式计算: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格/评标价格)×100依此计算出所有投标人的价格评分。
本澄清公告一共1页,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本澄清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请各潜在投标人收到本公告无异议后盖章确认,回传至本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0760-88633721
传 真:0760-88873238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