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翠亨新区起步区路灯设施维护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07
各潜在投标人: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于2015年12月4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网站上提交的中山翠亨新区起步区路灯设施维护项目【项目编号:GIECCZS201510178G1】公开招标公告,现就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作如下澄清:
1、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五点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有修改,修改如下:
(1)增加一小点:投标人须具有承装类、承修类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提供电力设施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查验,不提供原件视为无效投标)
(2)原第(5)小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修改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进行投标的,只能由两个具有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实体组成,同时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主体方及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或与其他机构组成新的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主体方须为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双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
2、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具体修改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并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3、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四、项目管理,第1小点,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增加“★注: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人员配置和设备要求以联合体的主体方为准。”
4、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八、设备购置预留金,表格 “设备清单及要求”,增加第5小点“★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设备要求以联合体主体方的为准?!?
5、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具体修改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并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6、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有修改,具体修改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并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7、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开标、评标、定标》附表2-2技术评分表,序号5评议内容修改为:综合比较自有机械设备的数量和规格型号参数(高空作业车除外)。(须提供行驶证、完税发票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产权名称需与投标人一致,不一致不得分;投标时提供原件查验)。
8、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开标、评标、定标》附表2-2技术评分表,序号6、7评审项目修改为:机械设备情况。
9、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开标、评标、定标》附表2-2技术评分表,注:第1小点修改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主体方进行评审。
10、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开标、评标、定标》附表2-3商务评分表,注:第1小点修改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主体方进行评审。
11、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有修改,具体修改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并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12、请各潜在投标人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请在www.zhongshancz.gov.cn/cgzx/打开下载。
本澄清公告一共1页。
请各潜在投标人收到本公告无异议后盖章确认,回传至本公司。
特此公告。
项目负责人:钟先生
项目经办人:郑先生
电 话:0760-88633721
传 真:0760-88873238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