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越花园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答疑及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2023.01.13
各潜在投标人: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受中山市锦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锦越花园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IECCZS20221012G1)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作如下回复:
一、答疑部分
1、我司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延续注册的有效期网上审核已通过,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执业注册信息栏已更新有效期,但由于疫情原因,新的注册证书还没收到通知领取,现提供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旧证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该证书已延续有效期的截图是否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答:是。
二、澄清部分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 表2-1初步审查表澄清如下:
初步审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 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 投标人符合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五点) | 投标 有效期符合要求 | 投标文件主要资料齐全 | 投标文件盖章、签署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价是唯一固定价和投标方案是固定方案 | 投标价格未超上限价或30%≦服务费的投标下浮率≦100% | 商务无 重大偏离或保留 | “★”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没有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 是否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
1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备注: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合格, 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3.是否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议一栏中全部栏目打“○”结论为是、出现一个“×”结论为否。
评委签名: 日 期:
三、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之处,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特此说明。
招标人:中山市锦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日期: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