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参加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的审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5.08.24
我司参加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的审核工作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引导管廊建设运营单位和入廊管线单位合理确定有偿使用费标准,全面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起草了《关于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
2015年8月20日,受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邀请,我司副总工程师王英参加了《关于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的审核工作,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入廊费、日常维护费的收费标准、综合考虑的因素、各入廊管线分摊率等方面,提出完善《关于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意见及建议。
即将出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将对我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及综合效益的发挥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