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6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
(二)项目编号:IA-B23177.0
(三)承销种类:公募公司债券
(四)债券规模:注册额度不超过120亿元(含120亿元)
(五)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
(六)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七)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股权投资以及基金投资等
(八)项目内容:为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项目提供额度注册、分期发行和销售服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所合法成立的分支机构。投标人及其总公司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还需另行提供其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之间出现上述情形的除外);
(二)投标人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资格和有效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四)投标人已按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公司不超过两家,否则其投标无效。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一)~(五)项要求;
2.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且应明确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作为业绩评比方。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也不允许派出两个或以上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10楼1012
(三)方式:自行前往以上地点报名购买,报名需提供资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若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若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若以联合体投标,以上文件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售价:500元人民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 月19日 9 时 00分
五、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楼大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9 日9 时 00分
七、开标地点: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楼大会议室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rbxszl.cn)。
招标人名称: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9楼
联 系 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20-378535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10楼1012
联 系 人:谭先生、莫小姐
联系电话:020-87376751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
招标人: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1月27日
说明:
1、如投标人为联合体,须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担任本项目牵头主承销商),且应明确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作为业绩评比方。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均盖章,《投标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方分别盖章,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各联合体单位成员】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现就项目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的投标组成投标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确定授权______________(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担任本项目牵头主承销商,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牵头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可以通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其代理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作为业绩评比方。
三、联合体成员各方对牵头方代表在投标活动中的一切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四、如果本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五、本联合体协议经所有联合体成员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署后生效。
六、本协议有效期至该项目联合体与招标人正式签订项目合同时为止。
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印刷体);(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印刷体);(签字或盖章)
时间:
地点: